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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现场综合辽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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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夜晚开车,司机最怕对面远光灯,滥用远光灯,可以使对面的行人和驾驶员瞬间致盲,不但非常不舒服,而且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今年10月7号晚,本溪51岁的田宪革在骑摩托车回家的途中,被一辆小客的车灯晃倒,差点车毁人亡。
据田宪革回忆,他回家时摩托车开得并不快,路灯也挺亮,他看到前面有两个走路的老人就躲避了一下,没想到对面开来一辆小客车,灯光特别明亮刺眼,一下子把老田晃倒了。
由于惯性,摩托车一直将田宪革拖到小客车的前轮下,所幸小客车刹车及时,没有压到老田。客车司机立即下车给扑灭了老田身上的火,可此时老田已经昏迷不醒,面部和全身被严重烧伤,而且左腿骨折,皮肤大面积撕脱。
据医生所述:下肢的损伤是最重的,包括小腿的皮肤,还有整个足的皮肤,还有脚趾头全部被撕扯掉了,小腿骨折,同时还有小腿血管的损伤,我们当时的急诊手术主要是挽救足部还有小腿的血液循环。
目前,医生已经为老田做了两次大手术,虽说手术很成功,但是老田要想恢复行走,还需要三次修复手术,治疗费可能会高达几十万。
患者田宪革:“可别开远光灯了,太伤人了,不管摩托车,行人都受不了,特别有的车还新装灯,开得太亮了,太刺眼睛了,看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