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家中独生女,其母亲患有精神病,父亲已经病逝。
就连父亲重病去世,她不被允许回娘家,未能见父亲最后一面。
方某洋幼年时与母亲合照
据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自年7月份以来,方某洋的公公张某林、婆婆刘某英、丈夫张某多次对方某洋实施饿肚子、用木棍抽打身体、冬天在屋外罚站等虐待行为,年月3日多次殴打方某洋致其死亡。
经鉴定,方某洋符合在营养不良基础上受到多次钝性外力作用导致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死亡。
起诉书部分内容
方某洋的表嫂曾表示,结婚前方某洋一米七六的个头,体重60斤到70斤,“据说最后都瘦成一把骨头了,而且身上很多伤痕。”
了解到真实的原因,原来因为方某洋曾流产,并且一直未能怀孕,使其全家人都很气愤。方某洋的公公张某林喜欢喝酒,因为娶方某洋欠了很多外债。自年秋天开始,喝完酒后的张某林经常发泄不满,殴打方某洋,每次下手都不轻。不让方某洋吃饭也是张某林提出来的。方某洋不幸的人生就此开始。她被丈夫、婆婆、公公反复虐待。经常对她以打、冻、饿、禁闭等手段予以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方某洋的丈夫张某供述,“刚开始打方某洋的时候她会反抗,后来经常打骂她了,她也害怕我们了,就不再反抗了,只是说‘别打我了,我听话了’,其印象中方某洋没有打人骂人、摔东西砸东西及自残行为。他们把家里所有的错都怪在这个女人身上。今年的月22日,禹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称,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故从轻处罚。判处公公三年,婆婆二年二个月,丈夫二年,缓期三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丧葬费元、误工费元、交通费元,合计元。本案一审判决书看到这里,实在无法理解,感觉到了这个世界深深的恶意,杀了人的人因为态度好交了罚款就可以从轻处罚。那可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命啊!被他们折磨致死时,她瘦得只剩60斤,严重营养不良。
浑身青斑,皮肤上都是擦伤挫伤,受伤面积占身体的43%。
脚趾因为严重冻伤而红肿溃烂,整个人都不成人形。
经鉴定,她符合在营养不良基础上,受到多次钝性外力作用,导致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死亡。
而手段残忍、性质恶劣的凶手们,甚至从来没有道歉……但即使如此,他们依然被“从轻处罚”了。
丈夫被认为“无再犯风险,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甚至可以判处缓刑,一天牢都不用坐。
方某洋死后22个月,人们加入了为她伸冤报仇的舆论风暴,直指禹城法院的一审判决程序违法——不涉及国家秘密,不涉及未成年人等限定条款,竟然没有公开开庭审理;另外,法庭定下的罪名是虐待罪,避开了故意伤害罪名,结果是纵容张家三凶;判决书中所谓从轻的依据轻浮潦草,经不起推敲,缓刑无法服众。
德州市中院也是以程序违法作为理由发回重审,而重审定在月9日开庭(后延迟暂定本月27日)。
这个案子,真是看得人心里凄凉。
如果洋洋不是还有一个表哥,她的苦难,她的惨死,估计不会引起任何响动。
无非是谁家的傻媳妇不听话,挨打了,死了,埋了。
然后婆家再攒钱娶个媳妇,日子如常过下去,仿佛洋洋从未存在过。
他日若有人提起,可能也只会叹一句:唉,谁让她没嫁到个好人家呢。
期待着更公正的判决,期待着能行之有效的救助,期待着未来社会能够因为这一场悲剧而被点醒!
要把其中的每一处疑问调查清楚。这不仅仅是为了还方某洋一个公正,更是为了敲碎这个闭环,让更多的女性拥有生而为人的权利,不再重复悲剧。
女性的价值是多元的,不是生育工具,也不能随意施暴虐待。
这是每一个女人和每一个男人都必须知道的事。
除了生养孩子,女人还有太多的价值,太多的温暖和光芒。
女人首先是人,然后才是母亲。
“做母亲”很美好,也很伟大,但真的不值得为此搭上性命。是否婚育,更不该成为衡量女人价值的标准。
如果一个女性选择结婚生子,那应该完全是因为“她愿意”,而不是“她不得不”。她不应该是谁的附属品,归谁支配,由谁呼来喝去,拳脚相加。这本该是最基本的常识。
可现实中的“洋洋”们,一次次地让我们不得不重审现实,重申常识。而这样的常识,究竟要过多久,才会根植到人们的思想里呢?
要过多久,当人们提起“女人”,第一反应才不再是“她有没有老公和孩子”呢?期待那一天。
参考来源:综合自荔枝新闻、澎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