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莱芜区法院通过官方新浪微博开展第9期庭审网络直播活动——“受伤的右手......”。
本案中,原告长期在被告经营的快餐店工作,年4月29日,原告在工作过程中被压面机损伤右手,导致右手皮肤撕脱伤、右环小指伸指肌腱损伤。
原告受伤后医院住院治疗,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至今,原告的各项损失一直未能得到赔偿。
因案情简单,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调解工作由法官助理朱丽杰主持。调解过程中,核对当事人身份,对方陈述、举证、质证有条不紊进行。朱丽杰指出争议焦点,被告陈述答辩意见。
因双方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原告需再次进行伤残鉴定,待作出结果后,择机调解。
作者:秋雨
编辑:任宇
审核:亓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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