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营改增后,基金公司的业务如何适用增值税*策?
毕马威:根据36号文的规定,基金行业的主要业务(即基金管理服务)被归入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据此,基金管理费(包括业绩报酬)、手续费(包括认购、申购、赎回等)、投资顾问费及销售服务费应全额按照直接收费金融服务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对于基金公司的自营投资业务,例如基金公司买卖基金产品,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36号文明确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而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36号文提到金融机构的类型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但此前业界广泛